安徽农业大学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章程
(2009年5月20日提请安徽农业大学无党派
知识分子联谊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安徽农业大学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简称安农大知联会。英文名称:Anhu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Association of Non-Party Intellectuals;简称:AAUANPI。
第二条 本会是由在全校有一定影响并作出一定贡献的无党派人士自愿组成并具有统战性、知识性、联谊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纲领和路线,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通过联谊交友,开展活动,凝聚人心,团结带领全校无党派知识分子,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服务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安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而奋斗。
第四条 本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和党委统战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安徽省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的业务指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组织会员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统一战线理论,积极支持会员为学校、安徽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建功立业。
第六条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参观考察等各项活动,帮助会员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和能力。
第七条 立足安徽实际,结合专业特长,组织无党派人士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交流、培训学习、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外引内联活动,组织对外交往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八条 宣传无党派人士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和先进事迹;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为各级组织举荐优秀人才。
第九条 组织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联谊、交友活动,加强无党派人士之间的相互了解,反映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无党派人士的合法权益,使联谊会成为无党派人士之家。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条 本会会员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心社会活动并具有较高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 本会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组织原则。凡在我校工作并具有副高职称或副处职务以上的无党派在职人员,承认本会章程,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活动,按时交纳会费者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给予保护和代为申诉;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 本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三、关心与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为其他会员提供各种信息资源,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五、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四条 通过书面申请,可自愿退出本会。会员如果不按规定交纳会费或连续3次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会设会员大会、会长会议及秘书处。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4年。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审议联谊会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五、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八条 本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会长会议由正、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实施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决定本会重大问题。会长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
第十九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长会议;
二、督促和检查会员大会、会长会议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会长不在期间,可委托常务副会长或其他副会长行使上述职权。
第二十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最高只能连任两届,因特殊情况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校党委统战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秘书处,作为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执行会员大会、会长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二条 本会经费主要来源:
一、学校资助;
二、会费收入;
三、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有偿服务的收入;
四、合法的捐赠和其它收入。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专款专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会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会章程解释权在联谊会委员会。